关于2019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验收的通知
中化教协发〔2020〕13号
各职业教育会员单位、石化行指委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根据“关于公布 2019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立项名单的通知”(石化行指委〔2019〕16号),2019年度立项课题的研究时间为 2019 年5月-2020年4月。依据《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验收的规定,在项目完成后,均需进行验收和结项。现就 2019 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及要求
1.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书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侧重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
面的争议、没有学术不端行为等。
2.申请结项需填写并提交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提交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上报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3.项目验收基本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4.对通过验收者,颁发结项证书,并予以公布,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做撤项处理,相应项目责任人两年内不得申报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研项目。
5.不能按期申请结项,需要在 2020年5月15日前提出“延期结项”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每个课题只能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结项时间为 2020年10月31日,统一组织验收。
二、验收具体安排
行指委委托教学改革实践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本次结项的具体工作。
受理验收材料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30日。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恒山西路15号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23号,邮政编码:132013。
邮箱:13664321633@163.com。
联系人:陈立波,电话13664321633。
行指委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组织专家评审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2日。
公示验收结果时间:2020年6月15日。
附件 2: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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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