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第五批学习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石油和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的终身学习,提升员工职业能力和学历层次,搭建人才成长的终身学习平台,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面向全国遴选第五批学习中心(教学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园区(管委会)、教育院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具备办学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与化工园区或企业等联合申报。可根据情况进行联合申报。
三、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学习中心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 《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共建协议》。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单位须共同与必赢nn699net签署《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共建协议》,承诺多元主体共建学习中心,明确各方责权利。
2.《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申报表》、《考点申报表》。学习中心申报表中应对专业办学需求,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单位支持情况、与国家开放大学或地方电大已有合作情况等进行说明。考点申报表应对考试支撑能力进行说明。
3.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单位均须同时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序号 |
单位类型 |
需要提交的资质证明 |
1 |
高等院校或职业院校 |
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办学条件照片 |
2 |
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
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办学条件照片 |
3 |
大型生产型化工企业 |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办学条件照片 |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向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提交《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申报表》、《考点申报表》word版,以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查。
3.通过现场考查的申报单位,签署《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共建协议》。
4.申报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
5.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网络系统填报,并将拟增设学习中心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审批。
6.公布通过审批的学习中心名单。
六、时间安排
1.每年学习中心申报分春季、秋季两批次进行。
2.请于规定时间5月20日前将学习中心申报表、考点申报表word版、有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审核。
3.请于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联系地址。包括学习中心申报表盖章版原件3份、考点申报表盖章版原件3份、共建协议盖章版原件6份、有关资质证明材料1套邮寄至联系地址。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519532
联系邮箱:shihualyd@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B座208室,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综合办公室
八、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简介
2.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办法
3.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申报表
4.考点申报表
必赢nn699net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