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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第四批学习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石油和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的终身学习,提升员工职业能力和学历层次,搭建人才成长的终身学习平台,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面向全国遴选第四批学习中心(教学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园区(管委会)、院校或培训机构均可申报。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1.须与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签署《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共建协议》。由学校、化工企业、园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等与行业学院签约,承诺多元主体共建学习中心,明确各方责权利。
2.须提交《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申报表》、《考点申报表》,对专业办学需求,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单位支持情况、考试支持能力、与国家开放大学或地方电大已有合作情况等进行说明。
3.须同时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学资格许可证或培训资质证明复印件、办学条件照片。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向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提交《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申报表》、《考点申报表》、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2.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
3. 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将拟增设学习中心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审批。
4.公布通过审批的学习中心名单。
六、时间安排
1.每年学习中心申报分春季、秋季两批次进行。
2. 请于规定时间9月30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经审核后加盖公章。
3. 请于10月20日前将学习中心申报表盖章版原件3份、考点申报表盖章版原件3份、共建协议原件4份、有关资质证明材料1套邮寄至联系地址。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519532,18810305956(李老师)
联系邮箱:zghgjyxh@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B座208室,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综合办公室
八、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简介
2.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办法
3.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学习中心申报表
4.考点申报表
点击下载第四批学习中心申报材料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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