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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高职化工类专业规划教材建设的通知
各相关院校: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开展“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建设工作,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接教育部最新颁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由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石化行指委”)和化学工业出版社(简称“化工社”)联合组织开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高等职业教育化工类专业规划教材(石化行业规划教材)的建设工作,本次入选石化行业规划教材的项目将于2020年优先重点推荐申报教育部“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教材主要面向高职化工类各专业(包括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煤化工技术、化工安全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橡胶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化妆品技术),涵盖的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拟编目录”。
1.修订教材
本着锤炼精品的原则,鼓励申报已出版教材的修订版。在原有基础上,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加入编写队伍,反映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接国家专业标准、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更新教材内容和结构,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材呈现形式,融入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推进教材建设立体化。
2.新编教材
新编教材在编写内容和呈现形式上应富有特色、体现新意,可在已成形的讲义或校本教材基础上,吸收使用中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进行申报。
二、编者资质要求
申报主编、副主编、参编均须经过所在院校的认可和推荐(附件2中“学校意见”处签字盖章)。
1.主编
主编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申报方案优秀者可放宽至讲师)和5年以上该课程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政治立场坚定,善于同他人合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编写教材经历或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已承担或申报了化工社在线课程项目者优先。每本教材可以有1~2名主编,且至少有1人为该课程的现任负责教师(修订教材鼓励原主编吸纳1名现任负责教师作为并列主编共同申报)。
2.副主编、参编
副主编、参编将从提交该课程教材编写申请表的老师中择优遴选,该课程的现任一线授课教师、有编写教材经历或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也可吸收各学校主管领导及主编推荐的人选。原则上,教材的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个别能力突出的教师、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编写原则及要求
本次征集教材的编写原则及要求如下:
(1)教材编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突出现代职教特色,符合学生的实际需要,与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内容及要求紧密衔接、融通。
(2)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能够体现产业技术升级;顺应新形势需要,鼓励教材中融入人工智能、绿色节能、安全环保等现代产业理念和技术。
(3)教材内容要紧密结合教育部最新颁布的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具体要求。
(4)鼓励建设拥有丰富配套资源的新形态一体化教材。
(5)专业课教材须行业特点鲜明、形式灵活多样,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实训类、实操类课程倡导采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
(6)校企“双元”合作开发、共同参与,编写产教深度融合、与职业标准紧密对接、符合生产实际的教材。
(7)教材内容符合国家出版要求、无著作权问题。
(8)教材立项后,须按照出版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稿(一般为6个月内交稿)。
具体的编写原则及要求,详见附件3。
四、申报方式
申报主编、副主编和参编的老师均须提交申报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扫描件和电子版),申报主编的老师还须提交编写大纲(至三级标题)和能反映教材特色的编写样章(电子版)。请将上述资料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发至规划教材建设秘书处(12119390@qq.com)。
联系人:提 岩 15811326768 12119390@qq.com
窦 臻 13681232621 1044097434@qq.com
附件1:拟编目录 附件2:编写申报表 附件3:编写原则及要求 PDF正式通知下载
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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